今天搜索移动硬盘安装linux时候发现了一个注册专利,彻底崩溃,兄弟们来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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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lx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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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帖子 stlxv » 2008-01-09 13:37

hubert_star 写了:回楼上MM,据国家局解释,如果你自己完成重复了或类似重复了这个过程,就算是侵权,但是此方法用于学习目的原则上不会强制追究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用于生产、销售、发行以及为个人长期目的所使用,则算是侵权。如果以非授权形式泄露到国外,视情况加重处理。

更加正式一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作者所述方法与方式;如用于学习目的则可以免于追究,但除此以外作者可以随时提出侵权诉讼。

那人还挺好,还给我加了一句话:最好别做,界定是不是学习很微妙,一般只要起诉就肯定要处理,知识产权这部分的法律比较对作者有利。
吓?那假如某人把吃饭也注册了,不是所有人都不能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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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s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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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帖子 artis1027 » 2008-01-09 13:38

hubert_star 写了:这个公司本身也是商业公司,也是做基于debain商业版的

此项专利一旦注册,用移动硬盘装linux的人与装盗版windows是一样的,同罪

注册产品可以,毕竟是产品

而安装方式作为产权注册,严重的行为!!!
莫大的悲哀!!!!!!有种刚下贼船(瘟到死),又面临火坑的窒息的感觉。
希望能做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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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rt_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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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帖子 hubert_star » 2008-01-09 13:42

所以我上面也说了,我给农民做贡献(主要肥料上面)时,换一个诡异的姿势注册一下,别人就不能用了,哈哈

全中国那么多人,要是谁x的时候被我抓到同样动作,岂不是有钱赚了,哈哈

所以现在还是公告阶段,尽快反应,一旦注册就不好搞了

商业的陷阱在里面

不过有公司帮他们做这个事,走第一关靠代理公司,从南京局发到国家局以后,国家局做审议,我们只能跟国家局请愿了

谁能搞到媒体,要暴光
佛经说,人有八苦: 生、老、病、死、求不得、怨憎、爱别离、五阴盛 故我苦!
圣经说,人有七罪: 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和暴怒  故我有罪!

我这篇帖子里面没有任何攻击我们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任劳任怨的人民公仆(和本论坛高素质的版主)的文字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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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lx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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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帖子 stlxv » 2008-01-09 13:44

媒体:CSDN有博客的每人发一篇文章说这个事情,然后到袁茗等人的blog留言这件事情,到csdn社区发布这条新闻……

然后各位在其他地方继续转载,国内国外都转……特别是引起国外的舆论更加好……

irc, blog, forum, bbs, mailing list, mop, 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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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rt_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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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帖子 hubert_star » 2008-01-09 13:47

好累,我不去那些地方,结果现在要发每个都要注册,已经第四个了
佛经说,人有八苦: 生、老、病、死、求不得、怨憎、爱别离、五阴盛 故我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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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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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帖子 fob » 2008-01-09 13:49

我是研究知识产权的,一直在关注Linux,今天看到这个消息,看来应该说几句。
方法专利属中国专利法上的发明专利,发明专利要获得授权必须通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审查。这个申请的死穴是在不符合新颖性要求。中国专利法的新颖性判断标准是在申请日前,世界范围内无(技术方案的)公开发表、国内无公开使用。
法律条文见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正如我们所共知,Linux启动型移动硬盘或闪存盘,N年以前就有若干技术文章流传于网上,正规的期刊、著作等出版物我没留意,但相信肯定会有,相应的产品在市场上,包括国内市场卖了也不止一两年了,而这个申请的申请日是”2006.03.16“,显然,这个申请该不该被授权已经什么好说的了。
如果申请没有明显的形式瑕疵,通过初步审查,从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应公开,所以我们现在可以看到这个申请的情况。自申请日起三年内,申请人可以随时请求就上述三性进行实质审查,逾期不请求的申请即视为撤回;专利局进行实质审查后发现不符合规定(申请人有修改、补正机会)的就会驳回。在审查期间,没有第三人的异议制度,但授权后任何单位、个人都可以提出异议,要求宣告不符合规定的授权无效。
综上,了解真相的我们应该:
1、寄希望于专利局审查员发现这个申请的无聊性和无耻性,予以坚决驳回,对此我个人是有充分信心的,我国专利局的审查员总体水平还是不错的,而且他们掌握着强大的专业技术信息资源,如果连这个申请的问题都发现不了,实在让人难以置信(PS:在这个领域,目前还不大常见我国行政机关惯有的各类××××情况,对此不必太担心);
2、在专利获得授权前案外人是没有法定途径介入或阻止这个程序的,不过如果有哪位恰好是审查员的亲戚,可以把有关资料转给他(她),就省事了;或者想办法让申请人知难而退,不要再恬不知耻地去提实质审查请求,这样这个申请就烂掉了;
3、万一不幸被授权(那真是中国专利事业的耻辱),任何人可以立刻整理资料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异议,当然,鉴于我们大家都不是成天闲着没事干,而且这事毕竟对我们的影响有限,所以可以早点把情况反映给生产这类产品的厂商,让他们去关注和跟进,他们有大把的人力、财力和各种资源可以干这些事。
关于前面有人提到的个人玩玩会不会侵权,有些回答是不准确的,即使这个弱智申请被授权,你想把自己的移动硬盘搞成个可引导的Linux移动盘,也绝不可能追究到你的侵权责任。
最后再次鄙视有关的申请人,玩这种投机取巧的弱智把戏,丢中国人的脸,我呸。
上次由 fob 在 2008-01-09 14:06,总共编辑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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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j_jjl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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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帖子 ljj_jjl2008 » 2008-01-09 13:49

楼上辛苦了,我们支持你。 :em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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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c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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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帖子 ciclo » 2008-01-09 14:01

翻译成英文发到国外就免了吧,丢人都丢到国外了
我生平瞧不起两种人:
1.那些瞧不起用windows的人的人
2.用windows的人
3.不识数的人

博客:http://blog.chunhao.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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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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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帖子 soli » 2008-01-09 14:02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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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帖子 hubert_star » 2008-01-09 14:05

回楼上的fob

辛苦

不过有一个问题,就是对于你自己玩玩算不算侵权,我是通过客服电话咨询的,先后打了3遍电话,说的也比较详细,也告诉了专利号和具体内容的信息,给我的答复都是:商业上肯定不能再有类似行为,而个人除了以学习为目的重复此过程外都算是侵权,而如何界定是否以学习为目的也比较难。总之一句话,就是他被认了,你就别玩了。

而你说的不会找到个人,这个肯定是这样,我用了好多年windows也没有人抓我用盗版。但是为什么还要到linux上来?就是一个我的使用是否合法这么一个问题。

更为严重的是此人的职务:

主要社会公职:

中国软件学会开放式源代码软件分会理事

国家Linux标准工作组成员

中国电子学会高级会员

然后此人还被信息产业部作为特邀专家参加Linux国家标准的起始制定,是中国Linux标准工作组核心成员。

当然最为严重的是他们马上要推出移动存储的linux产品

如此一个处于开源核心的人,作出如此恶劣的行径,已经不光是版权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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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ate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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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帖子 lwaterl » 2008-01-09 14:12

fob 写了: 最后再次鄙视有关的申请人,玩这种投机取巧的弱智把戏,丢中国人的脸,我呸。
也不怕给他们祖辈丢脸!!!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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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aiwo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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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帖子 woaiwojia » 2008-01-09 14:12

呵呵,支持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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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j_jjl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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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帖子 ljj_jjl2008 » 2008-01-09 14:16

事态很严重呀!!头皮感觉发麻了。

这个可千万不能让他申请成功了,否则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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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amed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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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不是吧

#44

帖子 steamedfish » 2008-01-09 14:21

我们学校出了这种事情……
如果是真的,那就太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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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rt_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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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帖子 hubert_star » 2008-01-09 14:23

咱俩苦命人,都在南京
佛经说,人有八苦: 生、老、病、死、求不得、怨憎、爱别离、五阴盛 故我苦!
圣经说,人有七罪: 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和暴怒  故我有罪!

我这篇帖子里面没有任何攻击我们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任劳任怨的人民公仆(和本论坛高素质的版主)的文字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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